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转专业管理规定》规定,学生本人申请经第十一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将9名同学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10月9日—10月15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10月15日13点前到学生工作部学籍科(南岗校区3号楼318室)实名反应。
附件:2025年秋季学期退役复学学生拟转专业名单公示
学生工作部
2025年10月9日
上一条:青春淬锋芒 校园共迷彩——我校多校区同步开展军训工作 下一条: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拟获得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