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规划办2017年下半年课题结题验收和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7日

各科室、系部:

    教研办现转发省规划办《关于做好2017年下半年课题结题验收和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请省规划办课题负责人认真阅读本次结题要求,欲参加本次结题的老师,请于11月3日前将结题材料送交至教研办(南岗校区1号楼1118),电子版发送至教研办邮箱hgzjyb4446@126.com。

1.必须有采用证明,否则不予受理。
2.电子版只要材料汇编的,且是PDF格式。
3.重大、重点课题仍需5份汇编材料纸质版,不需要其他佐证材料及原件。
4.备案课题可以不提交汇编材料纸质版(必须有电子版),提交3份申请书、1份研究报告、1套应用证明即可
 
本次结题要点:
1.必须有采用证明,否则不予受理。
2.电子版只要材料汇编的,且是PDF格式。
3.重大、重点课题仍需5份汇编材料纸质版,不需要其他佐证材料及原件。

 

4.备案课题可以不提交汇编材料纸质版(必须有电子版),提交3份申请书、1份研究报告、1套应用证明即可
本次结题要点:
1.必须有采用证明,否则不予受理。
2.电子版只要材料汇编的,且是PDF格式。
3.重大、重点课题仍需5份汇编材料纸质版,不需要其他佐证材料及原件。
4.备案课题可以不提交汇编材料纸质版(必须有电子版),提交3份申请书、1份研究报告、1套应用证明即可
本次结题要点:
1.必须有采用证明,否则不予受理。
2.电子版只要材料汇编的,且是PDF格式。
3.重大、重点课题仍需5份汇编材料纸质版,不需要其他佐证材料及原件。
4.备案课题可以不提交汇编材料纸质版(必须有电子版),提交3份申请书、1份研究报告、1套应用证明即可
 

教研办

2017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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