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41号》、《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转专业管理暂行办法(修订)》规定,学生本人申请现将符合转专业条件的42名同学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3月28日—4月2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4月2日13点前到学生工作部学籍科(南岗校区3号楼318室)实名反应。
电 话:87064092
附件:2023级拟转专业名单公示
学生工作部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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