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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学风建设机构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2日

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学风建设机构

为加快建立健全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不端行为的查处机制,维护学术道德,营造有利于科学研究和学术创新的学术氛围,依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教技〔2011〕1号)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学风建设“三落实、三公开”工作的通知》(黑教科函〔2014〕202号)等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成立“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学风建设领导小组”,机构设置与人员组成如下:

一、学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组 长:田国华校长

副组长:夏广军副校长

组 员:程合坤、李岩、韩春凯、张锐、王亮、李慧军

学校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在完善相关制度、沟通信息等方面协调互动,形成有利于学生学习生活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我校学风建设工作的全面提升。

上一条:关于印发《护高专学业预警与援助工作机制实施方案(2014—2015年度)》的通知

下一条:学生在校期间千分制综合成绩评定(试行办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