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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校期间千分制综合成绩评定(试行办法)大纲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2日

学生在校期间千分制综合成绩评定(试行办法)大纲


学习成绩(700分)

操行成绩(300分)


志愿者(100分)

星级寝室(72分)

星级课堂(72分)

星级班级(56分)


每学期学生学习成绩=(考试课平均成绩*60%+考查课平均成绩*40%)*1.75

学期小计100分*25%=25分

25分/学期×4学期=100分

基础分获得: 星级寝室、星级课堂、星级班级

包括内务标准化、早晚自习、教室卫生、就餐、仪容仪表、学校安全、文体活动、心理健康、文明礼貌等。


扣分项:旷课者、迟到、早退;旷自习;未按时归寝;其它违纪处分;夜不归寝等。


加分项: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志愿者等


说明: 千分制综合成绩排名为就业推荐、择优实习单位、第一学历专升本报名、各级平优、奖助学金评比、文明班级评比的唯一依据。千分制综合成绩排名为入团、入党、毕业资格的参考依据。并记入学生个人学籍档案。


备注:1.千分制综合成绩=学习成绩(700分)+ 操行成绩(300分)。

2.操行成绩= 志愿者(100分) +星级寝室(72分)+星级课堂(72分)+星级教室(56分)+加减分项



附表:

附件1:学生在校期间千分制综合成绩评定(试行办法)大小: 32 K字节下 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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