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人员考核制度(暂行)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1日

一、主管公寓管理副科长考核内容:

1.  各项管理制度建全,完善率达到90%。

2.  对公寓管理人员的工作考核有标准,有平时考核记录。

3.  公寓管理人员考勤出勤率达90%以上。

4.  无重大责任事故和重大公伤事故。

5.  公共卫生合格率达到100%。

6.  公寓管理人员团队精神好,无吵架、斗殴现象。

7.  公寓管理人员例会记录完整。

8.  每学期召开学生会联席会次数不应少于2次。

9.  工作人员无私自召租学生宿舍现象。

二、公寓管理员考核内容:

1.  对公寓的规章制度落实率达到100%。

2.  对学生住宿和退宿坚持原则,按规定作好住宿、退宿安排,按时完成退宿,掌握空床、空房数量。

3.  对宿舍留宿情况进行抽查,每次检查要有记录。

4.  对违反住宿规定的,要有处理记录。

5.  每学期评选文明宿舍一次。

三、公寓值班员考核内容

1.  检查落实公寓各项管理制度率达到100%。

2.  防火防盗隐患检查记录及解决办法。

3.  对违反安全用电者有处理意见。

4.  出入公寓登记手续齐全有效。

5.  火险、盗窃案件保护现场记录。

6.  对负责安全的工作人员工作检查考核记录。

7.  全年无重大火情和盗窃案件。

四、保洁员考核内容

1.  按公寓规定的卫生标准,每学期各级管理人员抽查,合格率应在90%以上。

2.  宿舍卫生合格率在90%以上。

3.  公共设施完好率在100%,出现问题及时报修。

4.  公共场所通风好,早晨及时开窗,晚上关窗。

5.  每月完成消毒次数。

6.  水管、龙头无跑、冒、滴、漏现象。

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人员奖惩办法

1.  完成考核内容90%以上项目的为优,全额100%。

2.  完成考核项目80%以上的为良,全额90%。

3.  完成考核项目80%以下的为差,全额80%。

4.  出现重大工作失误,损失万元以上或学院通报批评的,考核不能评优;发生重大案情,给社会造成一定影响的取消当月岗贴(聘用人员扣发当月工资)。

5.  完成考核内容100%,奖励100%。

 

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

二〇一〇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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