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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建设评估组织机构”的决定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08日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精神和《黑龙江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细则》(黑教高[2008]47号),加强学校内涵建设,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准确把握学校定位和发展方向,自觉承担起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时代责任,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培养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高端技能型卫生专门人才,促进学校的人才培养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学校决定成立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建设评估领导小组。下设“建设评估办公室”和“数据平台管理办公室”,组织机构如下:

建设评估领导小组

组长:田国华

副组长:彭波、李丽华

成员:王建军、夏广军、徐维祥、李玲、林杰、孙琳

建设评估办公室

主任:彭波

副主任:孙琳

执行主任:张焕春

成员:李玉芳、王勃、刘瑾及各部门负责人。

数据平台管理办公室

主任:彭波

副主任:张焕春

学校数据平台管理员:尹宏月、宋辞

数据采集管理员:各部门信息员

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

201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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