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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建设与评估实施方案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08日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精神,促进高等职业院校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2008年教育部颁布了《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和评估指标体系,为准确把握学校定位和发展方向,自觉承担起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时代责任,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培养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高端技能型卫生专门人才,促进学校的人才培养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实现学校2013年通过省教育厅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既定目标,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建设与评估相结合的原则,按照“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的办学要求,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切实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文件精神,加强学校内涵建设,保证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快发展、大发展,早日达到示范性高职高专院校水平。

二、基本任务和目标

围绕影响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因素,对照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关键评估要素的基本观测点和评价点,明确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策略和措施;引导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动态观测学校人才培养工作进展,及时评价和修正;2013年9月前达到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通过的水平。

三、工作步骤和内容

(一)第一阶段(2012年3~9月)

1.成立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建设与评估机构,认真学习《方案》、《黑龙江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实施细则》及教育部有关文件,找出差距,明确教育教学改革方向和任务。

2.对全校教职工进行新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的宣传与培训,使人人了解学校的办学思路、发展方向,树立做评估主人的意识。

3.根据“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要求,建设“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分解数据采集任务,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速推进数据采集工作。

4.2012年5月底,完成2010~2011学年度数据采集工作,建立该年度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数据平台,完成该年度相关纸质资料的建档任务。

5.2012年9月底,完成2011~2012学年度数据采集工作,建立该年度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数据平台,通过对平台数据的分析进行自评,为学校下一步工作提供依据,并完成该年度相关纸质资料的建档任务。

(二)自查自评、整改建设阶段(2012年9至2013年9月)

根据2012年学校人才培养工作自评结果,对照评估指标体系查找不足,提出主攻方向和整改方案,督促落实教育教学改革措施,促进学校人才培养工作体制与机制不断完善,保证到达预期目标。本阶段重点突出以下方面:

1.树立科学的高职院校发展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正确的高职教育质量观,根据学校专业办学特色,面向就业市场,理清办学思路,明确办学方向和人才培养工作重点;

2.进一步加强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广泛聘请行业一线兼职教师,着力推动专任教师到一线业务部门挂职或调研,积极对外提供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和培训服务;

3.重点加强实践性环节的教学。规范实践教学管理,加大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建设力度,合理组建实践课教师队伍,努力提高实践课教学质量;

4.突出学生职业能力培养。进一步明确学生参加职业资格考核鉴定或职业标准达标要求,强化课程设置、课程教学与职业资质获取紧密街接,开展职业技能训练,着力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努力扩充产学合作的范围和深度,积极开展校院合作培养人才,致力于推动共同开发课程、教材;

5.大力加强特色专业建设。按照就业导向改革特色专业人才培养模式、课程设置,突出实践性,强调职业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的考核鉴定,完善特色专业必需的校内实验、实训软硬件条件建设和校外实践基地建设。

(三)申请评估筹备阶段(2013年9月)

2013年9月,完成2012~2013学年度数据采集工作,建立该年度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数据平台,完成该年度相关纸质资料的建档任务。在自评达到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通过标准后,9月30日前向省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申请进行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并按要求上传和报送相关资料。

主要筹备内容如下:

1.完成自评报告(1万字以内)及分项自评报告;

2.准备齐全备查纸质资料;

3.准备齐全被考察的学校硬件环境和实验实训场所;

4.落实校领导、中层干部、教师、职工、学生深度访谈工作;

5.落实教师说课、上课人选和内容;

6.落实重点专业剖析工作。

(四)评估后整改阶段

根据专家组评估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明确不足,确认差距,制定整改方案,报省教育厅备案后实施整改建设,巩固评建成效。

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

2012年3月12日

上一条:关于成立“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建设评估组织机构”的决定

下一条: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