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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核心价值观 构建和谐校园 ——我校荣获黑龙江省第五届“十佳和谐校园”荣誉称号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04日

践行核心价值观 构建和谐校园 ——我校荣获黑龙江省第五届“十佳和谐校园”荣誉称号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龙江优秀精神。12月2日第五届全省“六个十佳”和谐单位(家庭)创建评选活动发布会在哈尔滨举行。我校荣获了黑龙江省“十佳和谐校园”荣誉称号,彭波副校长代表学校出席发布会并上台领奖,并代表荣获“十佳校园”学校发表获奖感言。

本届全省“六个十佳”和谐单位(家庭)创建评选活动,由省委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办、省直机关工委、省委高校工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黑龙江电视台和东北网络台等11个部门联合组织开展,经过6个多月的申报推荐、媒体公示、群众投票等环节评选,最终有60个单位(家庭)获得“十佳和谐单位(家庭)”的荣誉称号。

在这次争创“十佳校园”评选活动中,全校广大师生,齐心戮力,积极踊跃参与投票,彰显护高专团结、向上的精神风貌,同时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

长期以来,学校扎实有效地开展文明单位与和谐校园创建工作,得到了主管部门的认可和推荐。在全省众多大中小学候选学校中,我校最终荣获“十佳和谐校园”荣誉称号,并且位列十佳之首。是学校继荣获省文明单位标兵称号后的又一殊荣。彭波副校长在发布会现场接受主持人采访时讲到,近年来,学校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六进”主题系列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学生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和社会行为。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深化课程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创新文化建设方面取得了多项新成绩,提高了文明创建工作水平,形成了和谐的校园氛围。此项荣誉的获得,是全校师生团结奋进、齐心协力、共创和谐的成功展现,更是文明创建与和谐社会建设的丰硕成果。

发展是学校的主题,和谐是学校的主旋律,在和谐中竞争,在竞争中发展,在发展中和谐。建设和谐校园,是我校全体广大师生员工的共同责任,需要广大师生员工从我做起,从本职岗位做起,人人为创建和谐学校作出应有的贡献。今后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治校,为社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卫生专门人才,为龙江医药卫生教育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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