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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9日

       科研处转发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的通知》,请各位主任转发至本部门,要求系部在1月1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若存在通知中的相关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科研处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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