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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工作专项督导 工 作 手 册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8日

黑龙江省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工作专项督导

工 作 手 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5年10月15日

目 录

一、有关文件

1.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学风

建设专项督导的通知……...…..

2.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

意见……..….…………

3.教育厅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黑龙江省省属高等学校

学风建设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4.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高校学生学习管理的若干

意见……..….…………

二、督导工作流程…………………………………………….

三、督导工作规范…………………………….…….………

四、课堂状况督查表……………………………………….…

五、座谈记录表…………………………………...….…

六、访谈记录表…………………………………...….

七、调查问卷…………………………………...….…

八、本科院校学风督导要点…………………………………

九、专科院校学风督导要点…………………………………..

十、督导工作汇总表…………………………………...….…

十一、学校学风建设情况一览表…………………………….

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学风建设专项督导的通知

各高校:

为了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风建设,为学生的成长成才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决定,于2015年6月-12月,在全省开展高等学校学风建设专项督导,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本次学风建设专项督导的重点是高校学生的学习风气,主要包括:学风建设的组织领导(战略摆位、机构建设、领导负责情况等)、体制机制建设(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制度建设等)、队伍建设(辅导员队伍、专任教师队伍、共青团及学生干部队伍等)、管理育人(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学籍管理、考试管理、后勤管理、宿舍管理等)、服务育人(学生资助、学生奖励、心理健康、社会实践、学业评价、党团及学生社团组织建设等)、保障措施(经费保障、物质保障、实习实训平台建设等)、效果评价(学生学习习惯养成、学生获奖、校园文化、招生就业、社会声誉等)和工作特色。

二、督导对象

省属普通高等学校。

三、督导时间

2015年6月-12月

四、督导方式

(一)高校自查。各高校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于2015年7月底前,将自查报告电子版报送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二)督导检查。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于2015年8月-12月,组织督导检查组进行抽查。督导检查组进校督导时间为1-2天,具体进校时间另行通知。

督导组进校督导具体工作步骤为:

1.听取汇报:听取学校关于督导内容的工作汇报。

2.现场督导:包括课堂听课和实地检查。

3.座谈访谈:召开管理人员、专业教师和学生等不同层面座谈会,与师生进行单独访谈,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

4.查阅资料:查阅学校关于督导内容的相关资料,对学校提供的数据和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必要的核查。

5.督导结果反馈:召开反馈会,针对督导内容进行反馈,主要是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整改工作要求。

五、有关要求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本次学风建设专项督导工作,把它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推动学风建设工作的重要契机,抓好落实,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在自查工作中,既要充分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发掘先进典型,又要客观分析问题、查找差距、建立台账,积极整改。相关文件、数据、资料等要准备齐全,统一保管,以便督导检查组检查时核实有关信息。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宏飞 省教育厅204室

电 话:0451-53641131 13030022666

邮 箱:hljgjdd@163.com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2015年5月29日

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

实施意见

教技[20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深化政风、行风建设,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的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坚决反对不良学风,有效遏制学术不端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和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教育部决定在“十二五”期间开展高校学风建设专项教育和治理行动,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高校学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学风是大学精神的集中体现,是教书育人的本质要求,是高等学校的立校之本、发展之魂。优良学风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根本保证。能否营造一个优良学风环境,关系到高等教育的科学发展和教育事业的兴衰成败。当前,高校的学风总体上是好的。但近一个时期来,在高校教师及学生的教学与科研活动中,急功近利、浮躁浮夸、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论文、考试舞弊等不良现象和不端行为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教书育人的学术风气,也造成了极其负面的社会影响。切实加强和改进高校学风建设工作已经刻不容缓。

二、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高校学风建设,要坚持教育和治理相结合,坚持教育引导、制度规范、监督约束、查处警示,建立并完善弘扬优良学风的长效机制。通过专项教育治理行动,迅速建立学风建设工作体系,明确各地、各部门和高校的责任义务,力争“十二五”期间高校学风和科研诚信整体状况得到明显改观,为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增强社会服务能力奠定良好的学风基础。

三、构建学风建设工作体系。教育部设立学风建设办公室,负责制定高校学风建设相关政策,指导检查高校学风建设工作,接受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指导协调和督促调查处理。各地、各部门要健全学风建设机构,负责所属高校学风建设工作。各高校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负责本校学风建设工作和学术不端行为查处。

四、强化高校的主体责任。高校主要领导是本校学风建设和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的第一责任人,应有专门领导分工负责学风建设。各地教育部门要将学风建设纳入高校领导班子的考核,完善目标责任制,落实问责机制。高校要将学风建设工作常规化,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建立健全教育宣传,制度建设、不端行为查处等完整的工作体系,实现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和不端行为查处机制三落实、三公开。高校要按年度发布学风建设工作报告。

五、建立学术规范教育制度。坚持把教育作为加强学风和学术道德建设的基础。在师生中加强科学精神教育,注重发挥楷模的教育作用,强调学者的自律意识和自我道德养成。教育部和中国科协共同组织对全国研究生的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教育部科技委组织专家赴各地讲解《科学技术学术规范指南》。各地教育部门要组织实施本地区的宣讲教育。高校要为本专科生开设科学伦理讲座,在研究生中进行学术规范宣讲教育;要把科学道德教育纳入教师岗位培训范畴和职业培训体系,纳入行政管理人员学习范畴。

六、加强教师的科研诚信教育。要把教师队伍学风建设作为高校学风建设专项教育和治理行动实施重点。教师学风建设的重点任务是加强科研诚信。高校要对教师进行每年一轮的科研诚信教育,在教师年度考核中增加科研诚信的内容,建立科研诚信档案。教育引导教师热爱科学、追求真理,抵制投机取巧、粗制滥造、盲目追求数量不顾质量的浮躁风气和行为,把优良学风内化为自觉行动。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监督,认真审阅他们的实验记录和论文手稿,以严谨治学的精神和认真负责的作风感染教化学生,力争成为言传身教的榜样和教书育人的楷模。

七、切实改进评价考核导向。尊重人才成长和学术发展规律,避免急功近利和短期行为。各地教育部门在考核评估中,要防止片面量化的倾向,加大质量和贡献指标的权重。正确引导社会的各类高校排行榜更加重视创新质量和贡献。高校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要体现重创新质量和贡献的导向,全面考察师德、教风、创新和贡献。要防止片面将学术成果、学术奖励和物质报酬、职务晋升挂钩的倾向。

八、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的作用。教育部社科委、科技委分别成立学风建设委员会,以更加有效地加强高校学风建设。高校要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风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学术委员会应积极承担学术规范教育和科研诚信宣传,负责本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取证。

九、加强科学研究的过程管理。高校要建立实验原始记录和检查制度、学术成果公示制度、论文答辩前实验数据审查制度、毕业和离职研究材料上缴制度、论文投稿作者签名留存制度等科学严谨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科研项目评审、学术成果鉴定程序,强化申报信息公开、异议材料复核、网上公示和接受投诉等制度,增加科研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十、强化全方位监督和约束。坚持把监督作为加强学风和科研诚信的最好防腐剂。提倡同行监督,科研人员和科研管理人员发现或有正当理由怀疑他人有学术不端行为的,有责任进行投诉。强化行政监督,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行政监督职责,指导所属高校开展学风教育,完善学术规范,每年进行学风建设工作检查,对于社会影响较大的学术不端投诉,要加强督察督办和具体指导,促使其得到公正公平有效的处理。正确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已经认定的学术不端行为,应该公开事实和处理结果,接受社会力量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十一、规范学术不端行为调查程序。各类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统一由当事人所在高校组织调查。高校接到举报材料后,由校学术委员会(或学风委员会)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从学术角度开展独立调查取证,客观公正地提出调查意见,并向当事人公开。如有异议,当事人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异议投诉。调查期间,举报人、被举报人有义务配合调查。调查过程应严格保密。

十二、严肃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对于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要遵循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原则,同时,注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学校根据专家组调查意见和有关政策规范做出处理决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方式包括取消申报项目资格、延缓职称或职务晋升、停止招研究生、解除职务聘任、撤销学位,触犯法律的追究法律责任。经查实的学生学术不端行为,按有关学位、学籍规定处理。如果有证据表明举报人进行了恶意的或不负责任的举报,应对举报人进行相应的教育、警示、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三、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各地教育部门和高校要在本单位网站上开辟学风建设专栏,公布学风建设年度报告,公开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结果。其中处理结果必须保留3个月以上。教育部每年选择若干单位和高校进行学风建设工作专项巡视。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各主管部门和部属高校要按照本意见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实施细则,并报教育部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黑龙江省省属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黑教科〔2012〕83号

各省属高等学校: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工作,弘扬优良的学风,维护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和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依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教技〔2011〕1号)精神,我们制订了《加强和改进黑龙江省省属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工作的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加强和改进黑龙江省省属高等学校

学风建设工作的实施细则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黑龙江省省属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工作,弘扬优良的学风,维护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全面推进学风建设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和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依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教技〔201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学风是大学精神的集中体现,是教书育人的本质要求,是高等学校的立校之本、发展之魂。优良学风是提高教育质量的根本保证。各高校领导班子必须提高学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把学风建设与贯彻《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 规范》结合起来,作为高校发展中的一件大事来抓,积极营造一个良好学风环境。

第二条 各高校要尽快建立健全教育宣传,制度建设、不端行为查处等完整的工作体系,实现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和不端行为查处机制三落实、三公开。

第三条 各高校主要领导是本学校学风建设和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有专门领导负责学风建设。

第四条 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将学风建设纳入高校领导班子的考核,完善学风建设目标责任制,落实问责机制。

第五条 高校是学风建设的责任主体,必须建立完善学风建设责任制度,各院(部)主要领导是学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将学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班子考核,实行问责制度。

第六条 各高校尽快建立健全学风建设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负责本学校学风建设工作和学术不端行为查处。

(一)制定全校学风建设相关政策;

(二)定期检查学校学风建设工作;

(三)制定完善学术不端行为界定标准;

(四)接受学术不端行为的署名举报;组织专家组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调查;

(五)受理当事人的质询投诉,做出及时、相应处理,并告知当事人;

(六)公开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结果;

(七)按年度发布学风建设工作报告。

第七条 为更加有效地加强高校学风建设,各高校必须尽快建立健全校学术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在学风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学术委员会应积极承担学术规范教育和科研诚信宣传,负责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取证。

第八条 各高校要加强教师的科研诚信教育。要把教师队伍学风建设作为高校学风建设专项教育和治理行动实施重点,将科研诚信纳入教师和科研人员的年度考核,并建立科研诚信档案。教育引导教师热爱科学、追求真理,抵制投机取巧、粗制滥造、盲目追求数量不顾质量的浮躁风气和行为,把优良学风内化为自觉行动。

第九条 各高校要建立学术规范教育制度和教育体系。制定和完善学术规范,建立学风建设教育体系。坚持教育和治理相结合,把学术道德、学术规范作为新时期师生道德培训的重要内容,注重发挥楷模的教育作用,强调学者的自律意识和自我道德养成。把学术道德教育纳入教师岗位培训范畴和职业培训体系,纳入行政管理人员学习范畴。使师生形成以遵守学术道德为荣、以违反学术道德为耻的荣辱观。要通过教育引导、制度规范、监督约束、查处警示等途径,切实提高广大师生学术自律意识,逐步构建优良学风形成的长效机制。

第十条 各高校要在本专科生以及研究生中进行学术规范教育;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监督,认真审阅他们的实验记录和论文手稿,以严谨治学的精神和认真负责的作风感染影响学生,力争成为言传身教的榜样和教书育人的楷模。

第十一条 各高校要尽快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价考核评价机制。尊重人才成长和学术发展规律,全面考察师德、教风,强化创新的质量和贡献,避免急功近利和短期行为、避免片面地将学术成果、学术奖励与物质报酬和职称评定挂钩。

第十二条 各高校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要体现重创新质量和贡献的导向,全面考察师德、教风、创新和贡献。

第十三条 建立健全学术管理专项制度。认真研究制定有关学术行为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论文答辩、文章发表、著作出版、项目立项、成果鉴定、职称评定等方面的程序和制度。

第十四条 加强科学研究的过程管理。各高校要建立实验原始记录和检查制度、学术成果公示制度、论文答辩前实验数据审查制度、毕业和离职研究材料上缴制度、论文投稿作者签名留存制度等科学严谨的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 各高校应建立学风建设信息公开化制度,进一步完善科研项目评审、学术成果鉴定程序,强化申报信息公开、异议材料复核、网上公示和接受投诉等制度。对项目申报、项目成果、论文著作等要及时网上公示,接受校内外同行专家的监督。

第十六条 各高校在校级门户网站上开设学风建设专栏,公布学风建设年度报告和相关政策、制度等;公开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结果,接受社会力量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第十七条 建立完善的学校、学院、学者三级学风建设监督体系,完善“校院两级”学术不端行为监督机构,明确校院职责,加强同行监督,强化全方位监督和约束。

第十八条 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术不端行为的惩处办法,开辟学术不端行为举报和查处的各种渠道,鼓励科研人员和科研管理人员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投诉。

第十九条 各高校要完善学术不端行为调查程序 ,建立和完善各项公示、受理投诉、处理投诉的完备制度,确保投诉人、被投诉人的权益不受伤害。

第二十条 加强行政监督,省教育厅每年将开展学风建设工作专项检查。

第二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黑龙江省省属高等学校。

第二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由黑龙江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全省高校学生学习管理的若干意见

黑教学〔2014〕65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加强学生学习管理,是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基本保证,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必然要求。当前,我省高校学生学习管理工作总体上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部分高校未能结合不同学生群体特点有针对性加强学生学习管理工作,直接影响了优良学风形成。部分学生进入大学后,职业生涯规划不明、学习目标模糊、学习动力不足、学习方法不得当;少数学生不能正确处理学业与勤工助学、社团活动、恋爱、实习等方面关系,精力分散、作息混乱,甚至网络成瘾。学生上课迟到、早退及旷课等现象时有发生;手机上网、睡觉、闲聊等影响课堂秩序的行为明显增多;论文抄袭、学分欠账、考试违纪、降级退学等问题日益增多。凡此种种,严重影响了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在社会上也造成了一定负面影响。切实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学习管理工作已经刻不容缓。为此,现就加强高校学生学习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教育引导,树立学习观念。学习动机是推动学习活动的一种内在动因。良好的思想觉悟和道德品质是正确的学习动机产生的基础。加强学生学习管理工作,要注重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端正学习动机,把握正确学习方向。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引领,以我的中国梦和“三爱三节”教育为主线,抓住主题班团活动、新生入学教育、学科专业教育等契机,分年级、分阶段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加强学业规划教育和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引导学生从低年级开始树立就业竞争意识、创先争优意识,增强学习动力,明确学习目标,激发学习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利用好校园网、校报、刊物、宣传橱窗、广播电视等平台的宣传功能,发挥好微博、微信、微电影等“微平台”的教育引领功能。引导学生正确处理好德、智、体三方面的关系,自身需求与社会需要的关系,掌握知识、打牢基础与发展能力、提高素质的关系,拓宽知识面与提高专业技能的关系,学习与科研的关系,始终坚持正确的学习方向。

二、广泛开展活动,激发学习兴趣。强烈的兴趣可以使学生对学习表现出高度积极性和主动性。各高校要把加强学习管理作为学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以普及性科技创新活动和高水平竞赛为牵引,推动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有机结合。针对不同年级、不同层次学生学习实际和身心特点,通过开展学术报告会、科技竞赛、演讲征文、微电影大赛等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浓厚校园学术氛围。鼓励和支持学生参加学术研究,培养学术研究能力。开展“让心静下来、让头抬起来、让大脑动起来、让手机远离课堂”等活动,引领学生身心真正回归课堂。整合校内外资源,落实创业引领计划,组织学生参与“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电子设计大赛、数学建模大赛、科技发明大赛等课外科技活动,激发学生创新创造活力。

三、加强教学管理,营造学习环境。加强学生学习管理,教师肩负着重要职责。高校教师要不断改革教学方法,完善教学手段,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切实增强课堂吸引力。强化课堂纪律管理,严肃考勤制度执行,把学生课堂表现纳入学生课程考核体系。教学管理制度是维持正常教学秩序、营造学习氛围的重要基础。高校要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不断完善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价体系,健全听课和检查制度,加强教学纪律、教学质量、作业布置等教学常规工作检查。充分发挥教学督导机构、督学人员作用,加强对教学秩序、教学质量督查和指导,及时处理存在问题,纠正不良现象,营造良好学习环境。

四、注重日常管理,培养学习习惯。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对于学生能否养成良好学习习惯起着至关重要作用。高校院系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有效规范学生行为。做好学生日常出勤情况检查统计,认真履行请假程序,重点加强节假日前后考勤,对经常迟到、早退、旷课的学生要及时进行谈心谈话,促使学生把主要精力投入学习。重视养成教育,加强学生班风、寝风建设,对低年级学生坚持抓好“两早一晚”(早操、早自习、晚自习),帮助学生培养良好学习品质和生活习惯,提高正确处理各种矛盾、排除干扰、专心致学的素质和能力。要深入落实高校学生学业预警与援助计划,制定符合学校自身特点的学业预警与援助实施细则,及时对存在学业困难学生进行分级预警和援助。组织学生骨干与他们结成帮扶对子,通过邮寄成绩单、开展家访、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借助QQ、微博、微信等信息化手段有效进行家校沟通,发挥学校、家庭和社会的联动作用,通过思想引导、学业指导和心理疏导,对学业困难学生进行全方位指导帮扶。

五、树立正确导向,发挥榜样作用。要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引导学生党员及广大学生发挥聪明才智,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在班级干部竞选、奖助学金评定、党员发展、推优保研等方面,要始终坚持以学习成绩为先的基本导向。加大评优奖励力度,定期开展“三好学生”、“校园学习之星”、“最佳学风寝室”、“最佳学风班级”等评选表彰,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和校园氛围。高校党政干部和教师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自觉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坚守职业和学术道德,以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和科学严谨的治学精神感染影响学生。要建立校领导、机关干部、学院党政干部联系班级制度,设立校长接待日、家长开放日,多倾听师生呼声。坚持教育、管理和服务相结合,以教风带动考风、以考风端正学风,努力形成全员育人的良好局面。

省教育厅成立全省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整体推动全省高校学风建设工作。将高校学生学习管理工作纳入高校督导工作范围,把提高学生到课率、自习率作为工作重点,适时开展督导工作和专项治理活动,有关工作情况将在全省高校进行通报。各高校要制定《学生学习管理工作考评方案》,定期开展专项检查。

黑龙江省教育厅

2014年7月11日

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工作专项督导

工作流程

汇报与质询

一、督导组听取高校学风建设工作汇报;

二、督导组针对相关问题提出质询,高校进行解释说明。

资料核查

一、督导组查阅学校相关资料,如机构档案、会议记录、规章制度等;

二、督导组核查高校提供的数据和其他重要事项。

座谈与访谈

现场督查

督导结论的反馈与应用

一、督导组现场反馈督导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二、各督导组形成本组工作报告,汇报本组督导情况;

三、形成全省高校学风建设督导报告,送交有关部门,并通报全省。

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工作专项督导

工作规范

一、督导工作目的:通过督导保证国家和我省关于高校学风建设有关政策要求的贯彻执行,大力弘扬优良的学风,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整改建议,进一步推动高等学校的学风建设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二、督导工作依据: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教技〔2011〕1号)、教育厅《加强和改进黑龙江省省属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工作的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高校学生学习管理的若干意见》。

三、督导工作原则:

(一)以提高学校学风管理能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提升育人质量为中心;

(二)遵循教育规律;

(三)遵守有关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规定;

(四)以导为主,督管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

(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隐瞒或者虚构事实。

(六)坚持回避原则,督导专家如是被督导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亲属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客观公正实施教育督导情形的,应当回避。

四、督导专家的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

(二)熟悉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三)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品行端正,廉洁自律;

(四)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教育管理、教学或者教育研究工作10年以上,工作实绩突出;

(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

(六)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督导工作。

五、督导工作程序:

(一)教育督导机构向被督导单位发出书面督导通知;

(二)被督导单位按照要求进行自评并将自评报告报送教育督导机构;

(三)督导组审核被督导单位的自评报告,并进行现场考察,通过听汇报、看材料、进课堂、开座谈会、访谈等形式了解情况、进行核查、听取意见;

(四)督导组对被督导单位的自评报告、现场考察情况和公众的意见进行评议,形成初步督导意见并进行反馈,被督导单位可进行申辩;

(五)各督导组形成各组工作报告,向被督导单位发出督导意见书,对被督导单位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和建议;

(六)被督导单位根据督导意见书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教育督导机构,教育督导机构对被督导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核查;

(七)形成总报告,通报全省。

六、督导工作纪律:

督导专家或者教育督导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督导机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玩忽职守,贻误督导工作的;

(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影响督导结果公正的;

(三)滥用职权,干扰被督导单位正常工作的;

(四)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五)发现违法违规办学行为或者危及师生生命安全隐患而未及时督促学校和相关部门处理的。

七、其他:

(一)督查组根据工作日程和时间路程便利,合理安排行程。原则上督导组进校工作时间为每所学校2天。

(二)现场督查结束后,督查组要就督查情况进行现场反馈,提出整改意见。反馈内容包括:(1)高校学风建设工作基本情况;(2)取得的主要成绩(包括特色、亮点);(3)存在的主要问题;(4)整改意见和建议。

(三)原则上在职人员交通、住宿等差旅费用由其所在单位承担,退休人员和专家差旅费用由教育厅承担。住宿费、火车票等必须刷公务卡。

(四)联络员要全力做好与高校的沟通协调工作,保证专项督查工作顺利完成。

高校学风建设专项督导——课堂状况考察表

课程名称: 授课班级:

课程类别: □公共课□基础课 □专业基础课 □专业课

课程性质: □必修课 □限选课 □任选课

授课教师: 职称: 年龄层次:□老 □中 □青

督点

评点

纪实

学生状况

应到人数: 实到人数:

到课率:

缺课人数: 请假人数:

缺课学生的请假率:

抬头人数: 其他状态:

抬头率:

生师、生生互动较多,课堂气氛活跃,发言有深度

教师状况

教学准备充分,教材、教案、点名册等齐备

讲课富有感染力,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讲课熟练,思路清晰,重点突出,讲解准确

注重运用启发式、讨论式等方法引导学生思考和参与

各种教学手段使用恰当合理,信息量充足,结合实际

教学环境

教学环境干净整洁

多媒体等教学设施设备齐全,并能较好使用

教学过程井然有序

总体评价(分为优、良、中、差)

(通过听课判定课堂反映出的学风总体状况如何,是否与《自评报告》描述相符合,课堂表现出的学生学风状况、教师教学状况、教学环境状况有哪些亮点,又有哪些不足,应如何改进)

注:情况纪实除了到课率、请假率、抬头率需要填写数据外,其他的要对照相应督导要点,将实际状况填写在空白栏中,例如非常好、比较好、还需努力。也可记录亮点、突出之处或存在的问题。

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高校学风建设专项督导——座谈表

参加座谈对象

座谈时间

座谈地点

座谈主要目的

座谈提问问题

提示:座谈主要目的是印证专家的判断和疑问,问题应具有针对性和目的性。参考问题如下,可根据座谈对象的不同进行选择、添加,在所选的问题上打钩:

1. 你认为你们学校的学生学习风气总体状况如何?你是否满意?

2. 学生学习积极性不高,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3. 学校在学风建设方面做了哪些工作?还需要在哪些方面加强?

4. 你对学校的学风建设有哪些意见和建议?

座 谈 感受及反映出的问题

(通过座谈判定是否与《自评报告》描述相符合,是否达到文件要求,评价结论的信息采集点、评价依据、评价结论,及改进建议)

专家(签字): 年 月 日

高校学风建设专项督导——访谈表

访谈对象

访谈时间

访谈地点

访谈主要目的

访谈方式及提问问题

提示:访谈主要目的是印证专家的判断和疑问,问题应具有针对性和目的性。参考问题如下,可根据座谈对象的不同进行选择和添加,在所选的问题上打钩:

1.学校对学生学习风气建设的重视程度如何?你是否满意?

2.学校学风建设有哪些工作举措,效果如何?

3.你认为学校在课程安排、条件保障方面还需做哪些改进?

4.学生学习状态如何?在学习的目的性、遵守学习纪律和考试纪律方面如何?

5.学生在科技创新、第二课堂、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如何?你认为学校在哪些方面怎样加强会更好?

6.如何调动教师的积极性,通过改进教育教育方式,吸引学生进课堂?

7.如何通过体制机制建设来促进学校的学风建设?

8.如何通过环境建设来引领学风建设?

9.在激发学生学习动力方面,学校是如何做的?效果如何?

10.教师的教风、学校的考风如何?怎样改进会更好?

访谈感受及反映出的问题

(通过访谈判定是否与《自评报告》描述相符合,是否达到文件要求,评价结论的信息采集点、评价依据、评价结论,及改进建议)

专家(签字): 年 月 日

黑龙江省高校学风调查问卷(教师版)

老师:

您好!此问卷是调查我省高校学术风气情况,以便采取措施进一步为广大教师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本调查采取匿名方式,结果只做综合分析,不作校际比较。请您在符合您情况的项目前“□”内进行标记(部分题目可多选,已标出),感谢您的认真参与和大力支持!

省高校学风建设督导组

2015年10月20日

1.你认为学校是否重视营造良好的学习风气:

□①很重视; □②较重视; □③一般; □④不太重视; □⑤很不重视。2.学校是否设立了学风建设领导机构:

□①是; □②否; □③不清楚。

3.你认为学校学术委员会在学风建设方面发挥的作用如何:

□①无学术委员会;□②很好;□③较好;④一般;⑤较差;□⑥很差。

4.学校是否加强了对学生的学习与职业规划教育:

□①经常; □②偶尔; □③从不。

5.学校是否加强了对教师的教学能力教育:

□①经常; □②偶尔; □③从不。

6.你认为本校学生的论文和作业抄袭、考试作弊、替学替考等不端现象和行为:

□①很多;□②较多;□③一般;□④较少;□⑤很少。

7.你认为学校对学生论文抄袭、考试作弊、替学替考等不端现象和行为的处理:

□①很严肃; □②较严肃; □③一般; □④不太严肃; □⑤很不严肃。

8.你认为本校学生的学习风气如何:

□①很好;□②较好;□③一般;□④较差;□⑤很差。

9.你认为影响学生学习风气的因素有:

□①学校环境□②课程设置;□③教师教学;□④学生兴趣;□⑤未来就业。

20.您对本校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工作的满意程度:

□①十分满意;□②比较满意;□③基本满意;□④不满意;□⑤很不满意。

问卷到此结束,请您检查一下是否有遗漏的问题,再次感谢!

黑龙江省高校学风调查问卷(学生版)

亲爱的同学:

你好!此问卷是调查我省高校学风建设情况,以便采取措施进一步为广大同学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本调查采取匿名方式,请您在每道题所选项目前的“□”内进行标记(部分题目可多选,已标出),表明您的宝贵意见。衷心感谢您的认真参与和大力支持!

省高校学风建设督导组

2015年10月20日

1.你认为目前学校的学风状况:

□①很好;□②较好;□③一般;□④较差;□⑤很差。

2.您对本校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工作的满意程度:

□①十分满意;□②比较满意;□③基本满意;□④不满意;□⑤很不满意。

3.你喜欢所学习的专业吗:

□①很喜欢;□②较喜欢;□③一般;□④不太喜欢;□⑤很不喜欢。

4.你觉得你的专业前景如何:

□①充满光明; □②没考虑过;□③前景暗淡,前途堪忧; □④其他_______。

5.促使你努力学习的动力是(可多选)

□①自己的前途;□②家庭的压力;□③亲人的鼓励;□④奖学金;□⑤其他____。

6.你认为影响学习的主要因素是(可多选)

□①个人兴趣;□②学习气氛;□③课程性质;□④教师授课方式;□⑤教学设施;□⑥其他______________。

7.你觉得下列哪些现象在本校最严重(可多选)

□①考试作弊;□②作业抄袭; □③旷课、迟到和早退; □④课堂纪律;

□⑤其他______________。

8.你对于学生旷课的态度:

□①以学业为重,绝对不能旷课;□②如果有重要的事,偶尔旷课也情有可原;□③旷课与否并不重要,不影响学习就行;□④无所谓,个人自由

9.你认为学生逃课的主要原因(可多选)

□①厌学情绪; □②学生会、社团工作忙; □③不喜欢老师的授课方式; □④沉溺于网络游戏;□⑤缺乏学习动力;□⑥社会兼职工作忙;□⑦其他_______。

10.遇到自己不感兴趣的课,你会怎么办:

□①仍然会认真听课; □②自学别的科目;□③应付点名,课堂睡觉、说话或看小说; □④不去上; □⑤其他______________。

11.你有课前预习和课后复习的习惯吗:

□①经常; □②偶尔; □③从不。

12.你现在的考试压力:

□①很大;□②较大;□③一般;□④较小;□⑤很小。

13.你会花多长时间去准备期末考试:

□①不准备,临场发挥; □②考前几天; □③考前两三周; □④考前一个月; □⑤日积月累。

14.你认为学校对学生考试作弊的处理办法:

□①很重;□②较重;□③一般;□④较轻;□⑤很轻。

15.你的课余时间主要用于(可多选):

□①自习或旁听课、讲座;□②上网;□③逛街;□④恋爱; □⑤体育运动; □⑥下棋打扑克、麻将等; □⑦社会兼职打工;□8其他______________。

16.你喜欢参加各种竞赛活动吗(如演讲、知识竞赛、文艺比赛、体育竞赛等):□①很喜欢;□②较喜欢;□③一般;□④不太喜欢;□⑤很不喜欢。

17.你喜欢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吗(如考察访问、社会实践、志愿者活动等):

□①很喜欢;□②较喜欢;□③一般;□④不太喜欢;□⑤很不喜欢。

18.你觉得学校应从哪些方面加强学风建设(可多选):□①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②加强学生管理,严肃课堂纪律和考勤;□③学生自身的素质要加强;□④加强学术交流,多开选修课、讲座;⑤组织课外竞赛、社会活动等;□⑥改善学校的软硬件设施;□⑦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⑧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问卷到此结束,请您检查一下是否有遗漏的问题,再次感谢!

黑龙江省本科院校学风建设工作——学生学风状况专项督导

督查要点

督点

评点(文件内容)

政策依据

督查办法

纪实

(状况与程度、亮点或不足)

战略摆位

充分认识高校学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学风是大学精神的集中体现,是教书育人的本质要求,是高等学校的立校之本、发展之魂。优良学风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根本保证。能否营造一个优良学风环境,关系到高等教育的科学发展和教育事业的兴衰成败。要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教育部《学风建设实施意见》

教育厅《学风建设工作的实施细则》

听汇报

看材料

座谈

访谈

领导负责

高校主要领导是本校学风建设和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的第一责任人,应有专门领导分工负责学风建设。

各院(部)主要领导是学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将学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班子考核,实行问责制度。

教育部《学风建设实施意见》

教育厅《学风建设工作的实施细则》

听汇报

看材料

座谈

访谈

机构建设

各高校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负责本校学风建设工作和学术不端行为查处。

为更加有效地加强高校学风建设,各高校必须尽快建立健全校学术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充分发挥其在学风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教育部《学风建设实施意见》

教育厅《学风建设工作的实施细则》

听汇报

看材料

座谈

访谈

管理体制

高校是学风建设的责任主体,必须建立完善学风建设责任制度和工作体系,要将学风建设工作常规化。

学术委员会应积极承担学术规范教育和科研诚信宣传,负责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取证。要坚持教育和治理相结合,坚持教育引导、制度规范、监督约束、查处警示,建立并完善弘扬优良学风的长效机制。

教育部《学风建设实施意见》

教育厅《学风建设工作的实施细则》

听汇报

看材料

座谈

访谈

工作体系

各高校要尽快建立健全教育宣传,制度建设、不端行为查处等完整的工作体系,实现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和不端行为查处机制三落实、三公开。要开展专项教育治理行动。要建立完善的学校、学院、学者三级学风建设监督体系。

教育部《学风建设实施意见》

教育厅《学风建设工作的实施细则》

听汇报

看材料

座谈

访谈

制度建设

高校要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和学风建设年度报告制度。

必须建立完善学风建设责任制度,实行问责制度。

要建立学术规范教育制度和教育体系。

要建立实验原始记录和检查制度、论文答辩前实验数据审查制度、毕业和离职研究材料上缴制度、论文投稿作者签名留存制度等科学严谨的管理制度。

要完善学术不端行为调查程序,建立和完善各项公示、受理投诉、处理投诉的完备制度。

教育部《学风建设实施意见》

教育厅《学风建设工作的实施细则》

听汇报

看材料

座谈

访谈

出台政策

要制定全校学风建设相关政策;制定完善学术不端行为界定标准;制定和完善学术规范;把学术道德、学术规范作为新时期师生道德培训的重要内容,注重发挥楷模的教育作,使师生形成以遵守学术道德为荣、以违反学术道德为耻的荣辱观。

要尽快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价考核评价机制,全面考察师德、教风,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术不端行为的惩处办法,开辟学术不端行为举报和查处的各种渠道。

教育部《学风建设实施意见》

教育厅《学风建设工作的实施细则》

听汇报

看材料

座谈

访谈

专项活动

各高校要在本专科生以及研究生中进行学术规范教育;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监督,认真审阅他们的实验记录和论文手稿,以严谨治学的精神和认真负责的作风感染影响学生。

接受学术不端行为的署名举报;组织专家组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调查;受理当事人的质询投诉,做出及时、相应处理;

在校级门户网站上开设学风建设专栏,公布学风建设年度报告和相关政策、制度等;公开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结果,接受社会力量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教育部《学风建设实施意见》

教育厅《学风建设工作的实施细则》

听汇报

看材料

座谈

访谈

课堂督查

工作成效

育人环境风清气正,教师专研教学,学生学习努力;

学生学习状态良好,目的明确,积极主动‘兴趣浓厚;

学生能够正确处理学业与勤工助学、社团活动、恋爱、实习等的关系;

学生能够遵守学习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请假;

课堂秩序良好,无玩手机、闲聊、睡觉等现象;

教师教学认真,能够创新方法,吸引学生;

学生不端行为得到遏制,论文抄袭、学分欠账、考试违纪、降级退学等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教育部《学风建设实施意见》

教育厅《学风建设工作的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高校学生学习管理的若干意见》

听汇报

看材料

座谈

访谈

课堂督查

总体评价

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黑龙江省高职院校学风建设工作——学生学风状况专项督导

督查要点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测评标准

测评方式

1.组织保障

1.1组织领导

1.1.1

领导体制

1. 院校主要领导参与学风政策制定、学风建设规划及检查落实。

2. 院校成立相应的工作常设机构并有专人负责。

3. 常设机构有明确的学风建设职责分工并完成相应任务。

听取汇报、材料审核

1.1.2

工作体制

1.有贯彻落实学风建设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

2.将学风建设工作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统筹协调,相互支撑。

3.学风建设工作纳入院校党委会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专门研究部署工作并解决重大问题。

听取汇报、材料审核

1.2制度建设

1.2.1学风建设规章制度

1.有科学系统的学风建设规章制度。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先进的学风建设理念,工作体系完善。

3.“三育人”的理念得到有效贯彻。

听取汇报、材料审核

1.2.2教师相关制度

1.具有师资招聘制度并且很好地落实。

2.具有科研管理制度和奖惩制度。

3.具有教师绩效考核制度并且能够认真实施。

材料审核

1.2.3学生相关制度

1.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思想明确,培养计划合理,课程结构科学合理。

2.学生管理规章体系完整,可操性强。

3.及时修订学生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

材料审核

1.3物质保障

1.3.1专项经费

1.学风建设经费占学生经费25%及以上。

2.学风建设经费能够专款专用。

3.学风建设经费使用合理,效果明显。

听取汇报、材料审核

1.3.2实训平台

1.拥有满足专业教学的实训场地。

2.能够满足教师教学需求,同时满足学生学习和实践。

3.配置能够适应指导需求的实训教师或师傅。

听取汇报、材料审核与实地考察

1.3.3活动场地与相关器材

1.有学生自习专用房间、学生活动场所。

2.有能够满足学生需求器材。

3.场地与器材利用率高。

听取汇报、材料审核与实地考察

2.成长平台

2.1

队伍建设

2.1.1

辅导员、班主任队伍

1.按在校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

2.每个班级配有兼职班主任。

3.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素质优秀、责任心强、胜任工作、结构合理;辅导员队伍相对稳定,从事本职工作。

材料审核

2.1.2专任教师队伍

1.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教书育人、率先垂范。

2.业务水平过硬,“双师型素质”教师比例不低于75%。

3.教师队伍结构合理,具有团队和创新精神。

材料审核

2.1.3

共青团干部及学生干部队伍

1.对共青团干部组织、协调、实施大学生学风建设工作有明确要求。

2.对共青团干部团结学生、互帮互助等有明确要求。

3.每年对共青团干部及学生干部履行大学生学风建设工作相关职责有考核。

材料审核

2.2

管理育人

2.2.1

教学研究与改革

1.教师参与教学科研、发明创造有制度,有奖励,有成效。

2.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改革创新和应用。

3.课程改革与课程组织具有职业教育特色,新的课程模式得到推广。

材料审核与实地考察

2.2.2

教学过程管理

1.建立和健全学院教学管理系统,明确职责范围,发挥管理机构及人员的作用。

2.有对主要教学过程实施动态监控、管理的平台和手段。

3.有健全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标准和实施体系。

材料审核与实地考察

2.2.3

学籍管理

1.有专门的学籍管理部门,有适合工作需要的人员场地、设备,人员相对稳定,业务熟悉,职责清晰,任务明确。

2.有信息安全负责机制,对学生个人信息、学信平台资料、学信平台密码、数字证书等有专人负责,工作场地安全、网络畅通。

3.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流程顺畅,无投诉。

材料审核与实地考察

2.2.4

考试管理

1.考试前有考风宣传教育,考场能够满足需求,监考人员经过培训,胜任工作。

2.有相应制度和措施对考试过程实施监控,对突发事件有预案。

3.考试违纪有处罚制度和相应措施。

材料审核

2.2.5

学生管理

1.学生各类档案健全,管理科学规范,数据更新及时。

2.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学习方法讨论、总结、研究。

3.严格学生考勤与请假制度,学生出勤率达到85%以上。

材料审核与实地考察

2.2.6

宿舍管理

1.院校宿舍管理制度完善。

2.有专职团干部、辅导员、班主任对宿舍进行检查、管理,并有具体要求。

3.有特色的宿舍文化,举办宿舍文化节等活动。

材料审核

2.3

服务育人

2.3.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1.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贫困档案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规章制度完备。

2.认定程序规范,奖、助学金评定规程合理,学生无投诉。

3.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人文关怀,关心其健康成长。

材料审核

2.3.2

学生奖励

1.奖励评选公平、公正、公开,结果可信度高。

2.各种奖励具有引领,指导学生积极上进的作用。

3.奖励评选结果能够按照要求及时上报,未造成工作延误。

材料审核

2.3.3

就业创业教育

1.开设学生就业创业教育课程。

2.举办就业创业讲座,学生反响好。

3.有专人负责就业创业工作,就业创业工作有特色。

材料审核

2.3.4

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

1.设定专门负责心理工作的主管教师。

2.建立有党总支、团总支、教师及学生四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且工作运行状况良好,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组织机构详细名单。

3.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查,能及时对预警学生采取干预措施并给予排查反馈,对学生建有心理健康档案。

材料审核

2.3.5

社会实践教育

1.将社会实践工作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落实规定的学时学分。

2.有相对稳定的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基地。

3.定时开展“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反响好。

材料审核

2.3.6

学业评价

1.学业评价方法以学生发展为目标,以学生综合评价为依托,以学生在校学习生活全过程为载体。

2.学业评价过程公平、公开、公正,结论可信度高。

3.对学生学业评价过程进行监督,有专人负责。

材料审核

2.3.7

党团、社团组织建设

1.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标准,学生党员发展工作规范,学生党员作用突出。

2.学生党员按时开展组织生活,定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

3.重视学生社团组织建设和管理,配备兼职指导教师,发挥学生社团“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社团活动丰富多彩。

材料审核

3.学风效果评价

3.1

自身因素

3.1.1

学生学习行为习惯

1.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手段得当。

2.自觉遵守课堂纪律,无迟到、早退和无故旷课。

3.学生听课认真,学生具有主动学习的意识,积极参与教学活动。

材料审核与实地考察

3.1.2学生获奖情况

1.学生获得国家级的各类竞赛奖励。

2.学生参加各类活动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

3.学生在自强励志、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方面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

听取汇报、材料审核

3.2

外部因素

3.2.1

校园文化

1.科技文化活动丰富,学生参与科技文化活动数量比重超过60%。

2.群众性文艺、体育活动丰富,活动效果好。

3.“第二课堂”教学项目能够规范化建设,参加人数多,效果好。

听取汇报、材料审核

3.2.2

招生与就业

1.一次就业率达到70%以上。

2.年终就业率达到90%以上。

3.专业设置合理,报到率达到90%。

材料审核

3.2.3

社会声誉及先进人物

1.院校教师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达到10%,如教学成果奖、科研成果奖、精神文明奖等。

2.学生工作者获得省部级优秀辅导员、辅导员年度人物、学生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

3.家长、单位、社会对学校毕业生综合认可度高、评价好。。

听取汇报、材料审核

测评结果

每个三级指标有三项标准,符合测评标准三项为A;符合其中两项为B;符合其中一项为C;其余情形为D

根据以上29项三级指标获得A的总数(用X表示),得出测评结果:

X≥24,三级指标无C或D,结论为A;X≥21,且三级指标无D,结论为B;X≥18,结论为C;其余情形为D

高等学校学风工作专项督导:工作汇总表

学校名称

督导起止时间

工作内容

(包括:课堂督查节数;座谈会数;访谈人数;查阅材料内容;走访机构名称等等。)

督导结论

(包括:高校学风建设工作基本情况;取得的主要成绩(包括特色、亮点);存在的主要问题;意见和建议等)

整改内容与期限

(包括:需要整改的具体内容,整改的期限等要求。)

督导组成员签名: 年 月 日

高等学校学风工作专项督导:学校情况一览表

制表日期:2015年10月

序号

单位

学风建设机构

学风建设制度

学风教育

不端查处事件

学风建设专栏网址

年度报告完成情况

备注

机构名称

牵头部门挂靠处室

联系人

办公电话手机电邮

学风规范制度

不端查处制度

新增、修订文件

宣讲时间

宣讲人

宣讲题目

地点

宣讲对象(教师、研究生、本科生)

受众人数

受理数

查处数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序号

发文时间

名称

修改时间

已处理

正处理

填表说明:

1.凡涉及学风建设工作的所有管理机构均需要填写,特别是不端查处受理机构,此处的不端行为是指学生的抄袭、考试作弊等行为;

2.牵头部门即学风建设工作的第一负责部门,挂靠处室即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单位;

3.不端查处是针对学生的。

上一条: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教育部令第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