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的通知》(教职成【2011】11号)、《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专业建设与发展实际,推进我校专业发展和建设,特成立“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发展平台建设组织机构”。
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发展平台建设领导小组
成员:护理专业2人、药学专业2人(根据专业建设实际情况进行增减)、教研办1人、实验中心1人、学籍管理1人。
在专业平台信息建设及审核期间办公室工作人员集中培训和工作,以利于完成信息平台建设、审核、申报等一系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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