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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梅在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28日      



在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2014年3月12日)

徐  梅

 

同志们:

     刚才志刚同志代表高校工委、厅党组所作的工作报告,紧密联系教育实际,体现了中央和省委的部署,体现了教育部、高校工委和厅党组的要求,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抓好工作落实。结合学习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和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视频会议精神,我讲四点意见。

  • 认清形势任务,务必坚持“两手抓两手硬”

    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既是推进事业科学发展的基本经验,也是必须始终坚持的重大原则。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出台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经济社会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革,教育改革发展也面临着诸多机遇和挑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重大。

    让我们盘点一下现今最热门的词汇,恐非“改革”与“反腐”莫属。先说“改革”:自去年11月,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颁布至今短短几个月时间,各项改革措施密集出台。教育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领域,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任务历史性地摆在我们面前。2014年是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起步年,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积极稳妥破解考试招生制度难题、改进教育管理方式、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等重点工作已箭在弦上、迫在眉睫。我们要把握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重大机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的制度保障,确保我省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稳步实施、有序推进。

    再讲“反腐”: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反腐败工作,充分体现了言出必行、令行禁止,形成了一场较以往更为猛烈的风暴。2013年至今,中央陆续出台了15项规章制度,从“舌尖”到“车轮”,坚定地刹风肃纪;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中央纪委提出“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收缩战线、回归主业,“灭蝇”和“打虎”行动如火如荼。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进展,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可。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警示全党:“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影响恶劣、亟待解决。全党同志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再次表明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决改进作风、坚决惩治腐败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结合教育实际,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站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起点,各方面对教育的关注度和期望值越来越高,发展过程中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正逐步显现出来,维护和谐稳定,推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任重而道远。

    过去一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这说明我们有了一个很好的基础。但是我们面临的形势仍很严峻,存在的问题仍很突出。比如说,“假发票”问题和高校资金监管问题,已经引起上级和领导同志的关注。此外,还有基建、后勤、科研经费管理失范,招生考试作弊,以及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办学行为、师德师风、教育收费问题,等等。通过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凡发生这些问题的地方和单位,无不与放松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有的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把应由党委、行政承担的工作和责任都推给了纪检监察部门;有的搞形式主义,抓党风廉政建设仅停留在开个会,讲个话,事后不闻不问;有的对上级的部署和要求置若罔闻,不以为然,对身边存在的问题熟视无睹,麻木不仁;有的放松警惕,满足于“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盲目乐观,甚至有个别人游走在腐败边缘,依然自我感觉良好。这些问题如不及时纠正,党风廉政建设难以搞好,也必然会诱发大的问题。

    总之,我们面临的改革任务艰巨,反腐形势严峻,能不能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促进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能不能以党风廉政建设的明显成效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是对全系统提出的更高要求和重大考验。我们一定要增强问题意识、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越是在形势复杂、任务繁重的时候,越是在深化改革,推进发展的时候,越要妥善处理好事业发展与党风廉政建设的关系,越要坚决遏制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全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和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视频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上来,切实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坚定不移地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提供有力支持和坚强保证。

二、严明党的纪律,坚决纠正组织涣散纪律松驰问题

    党的纪律是党的生命。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严明的纪律是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可靠保证。深化改革,推进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必须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每一名党员都应懂得,是否遵守党的纪律,是检验党员党性强弱的重要标志之一。一个没有党的纪律观念,不把党的纪律放在眼里的人,不可能是合格的党员,更不可能成长为合格的领导干部。

(一)要严明政治纪律

    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对各级党组织和每个党员来说,是时刻不能放松的大事。尽管严明政治纪律问题年年讲、时时讲,但总有一些人对遵守政治纪律的要求不以为然,遵守和执行政治纪律的意识淡化。有的党员和领导干部对党的方针政策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不执行,打折扣或拖着不办,自由散漫,我行我素;有的缺乏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对违反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的错误言行不报告、不抵制;有的对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政策措施阳奉阴违,说一套做一套,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明知故犯,顶风违纪;有的对组织的决定有不同意见,不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而是四处乱说,到处散布,等等。我们对此必须高度警觉,认真防范,坚决纠正。

    严明政治纪律,最根本的就是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这在教育领域尤为重要,学校承担着人才培养的任务,是思想理论的发源地,也是意识形态斗争的主战场,在各种理论交锋融汇,各种思潮碰撞影响的开放时代,作为教育领域的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坚决做到“六个决不允许”: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在实际工作中,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正确处理保证政令畅通和立足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关系,任何具有学校特点的工作部署都必须以贯彻中央精神为前提,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二)要严明组织纪律

    组织纪律是统一意志和行动,形成强大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的根本保证。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习近平总书记警示全党“组织纪律松驰已经成为党的一大忧患”、“如何在新形势下加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是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和回答的重大课题”。充分表明了严明党的组织纪律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习近平总书记讲话中列举的纪律松弛现象和问题在全省教育系统也不同程度的存在。比如,有的领导干部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严重,目无组织纪律,出省甚至出国(境)都不请假、不报告;有的处理重大问题先斩后奏,甚至斩而不奏,我行我素,程序观念淡漠;有的领导班子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和事项不经集体决策,个人说了算,有的班子成员把分管领域当成“私人领地”,内耗严重,影响和谐;有的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疏于管理,缺乏严肃认真的组织生活;个别学校及其主管部门无视上级政策规定,为满足局部利益和少数人的政绩需求,唯分数和升学率论,跨区域违规招揽生源,严重扰乱了全省的招生秩序,等等。这些问题如任其蔓延,必将对改革发展形成阻碍,带来危害。我们必须下大力气加以解决,确保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强化组织观念、严密组织程序、严肃组织纪律方面取得明显的进展和成效。

    王宪魁同志在省纪委四次全会上要求:“在严明组织纪律这个问题上,必须动真的、来硬的,利用一两年时间,下功夫好好抓一抓,真正把组织纪律严肃起来。”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当前,我们要抓好三项工作:

    一要在增强党性上严格监督。重点在强化党的意识、宗旨意识和组织意识三个方面加强监督。保证党员干部始终牢记自己的是共产党员,职责是为党工作。真正做到在党信党、在党爱党、自觉忠诚于党;保证党员干部始终把党和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保证党员干部始终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二要在遵守组织制度上严格监督。党的组织纪律核心是民主集中制,《党章》中明确规定了民主集中制的六条基本原则,我们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告诫我们:“请示报告不是小事,不要满不在乎,这些年一些干部出事就出在这个上面。”“不请示不报告的干部,党组织要格外注意,可能就是要出问题的前兆。”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都要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该请示报告的不请示报告,或不如实报告,就是违纪,就要严肃处理。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请销假制度。细化程序、明确要求、加强检查、严肃纪律。领导干部外出都要按管理层级逐级请销假。去哪里,为什么,干什么,都要如实报告。决不允许领导干部想去哪就去哪。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独来独往,天马行空。党组织要加强对领导干部日常监督,对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批评,早纠正,防止量变引起质变,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

    三要在强化组织管理上严格监督。要正确处理组织意图和领导个人意图的关系,领导干部决不能把个人意见强加给集体和组织,不能用个人决定代替组织决定。党员、干部要正确对待组织,对党组织要忠诚老实,对党组织的决定坚决执行,不讲任何价钱,不打任何折扣;对党组织的教育监督要自觉接受,不能搞特殊,游离于组织监督之外;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不能居功自傲,不能把成绩和贡献当作向组织讨价还价的资本;不能把党组织等同于领导个人,把上下级关系搞成君臣关系和“猫鼠关系”。

(三)要严明财经纪律

    违反财经纪律是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温床。王宪魁同志在省纪委四次全会上指出:“一些学校、医院、科研院所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也很突出。有的大学校长,竟然把3000多万元的假发票签字入账。有的医院在药品采购中,吃回扣的现象并不罕见。有的科研单位把科研经费当成了“唐僧肉”,谁都想吃一口,随便乱花、随便报销,根本不按财经纪律严格管理。”除此之外,通过审计和财务监督发现的问题还有很多。比如,有的基础教育学校违规组织补课进行收费,为规避检查,掩耳盗铃,设立种种名目,找出种种借口,形成事实上的小金库、账外账;有的采取各种手段截留、挪用、套取教育惠民资金;有的学校财务监管存在严重漏洞,甚至出纳人员多次转出巨额资金,期间发现问题也无人报告,姑息养奸;有的违规购卡搞福利,或乱发津贴补贴和实物。袁贵仁部长在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上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统计资料显示,财务领域案件占教育系统总案件的22.2%,加强经费监管刻不容缓。所有教育经费必须做到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把钱用在刀刃上。

    严明财经纪律,基本要求是构建和完善教育财务制度体系,严格执行中小学校、高校财务制度。加强对各项教育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和监督,强化审计工作特别是对重大项目、重要资金的审计监督,防止贪污、挪用、截留等问题发生。当前我们要重点治理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要深入治理小金库。2013年,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省属高校和厅直属单位集中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实行了零报告制度。自查自纠和“回头看”过程中,6个单位发现19个“小金库”,违规资金总额137.6万元,结余资金已经全部上缴财政专户。尽管治理多年,但依然能看到小金库的影子。小金库就是不定时炸弹,贻害无穷,全系统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和我省相关要求,严管严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二要深入治理“假发票”。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对这个问题高度关注,专门做出重要批示。1月14日,省教育厅就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部署。近期还通过摇号选取的方式对部分高校和厅直属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抽检。各高校和厅直属单位要按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安排,加强财务监管和审计监督,健全票据审核、监管等制度,加强动态管理,从源头上杜绝假发票问题,保障经费安全。

    三要深入治理贪污挪用科研经费问题。2013年,省教育厅对8所省属本科高校科研经费进行了专项审计。近期将通报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下达通知书,限期整改,各相关高校要认真抓好落实。今年,省教育厅将根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会同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进一步修订完善省属普通高等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规范管理。各高校要结合实际,完善配套的防控措施,确保科研经费真正用于科研。高校纪工委和各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要把科研经费管理作为办案的重点,发现问题要深挖细查,查实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

    四要深入治理截留挪用套取教育惠民资金问题。近年来,我省教育惠民政策有效落实,惠民力度不断加大,2013年共计发放各类助学资金12.7亿元,资助大中小学生72万人。能不能把这么一大笔资金管好用好,我看不仅是管理问题,也是个政治问题。教育惠民资金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都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来认识这个问题,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加强监督检查,对落实教育惠民政策缩水走样、虚报冒领、弄虚作假、克扣师生的问题必须从严从重查处。

三、突出工作重点,努力取得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省教育系统要充分认清肩负的责任和使命,紧紧围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这一根本任务,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着力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深入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一)要深入推进作风建设

    要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钉钉子”精神逐项抓好整改各项任务的落实。要坚决贯彻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注意从具体问题抓起,由浅入深,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抓,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要健全制度,着力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加强监督检查,持之以恒地纠正“四风”。这里要重点强调: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变相公款旅游;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礼金礼券;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高档消费。

(二)要扎实抓好教育行风建设

    刚才志刚同志结合落实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视频会议精神,明确了今年行风治理的3个重点,各地各学校必须认真抓好落实。我感到有两个问题,需要引起大家高度重视。一是社会办学机构需要认真清理规范。经过去年的专项行动,治理违规有偿补课取得了初步成果。但近一阶段省教育厅受理反映教师在社会办学机构授课的问题比较突出,新闻夜航节目对此也有报道。还有反映教育系统内部人员与社会办学机构相勾结,通风报信,逃避查处的问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先从自身查起,主动查找、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要积极会同有关方面,切实加强对社会机构办学行为的管理和监督,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坚决予以纠正、整改,直至取缔。如果发现有教育系统内部人员充当违规行为“保护伞”的,一查到底,从重处理。二是小学招生入学弄虚作假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首先学校不要做假,还要严把“入口关”,严防假户口、假房证等造假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此负有重要的监管责任,要指导、监督学校做好工作。

(三)要加大查办案件力度

    高校工委、厅党组对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态度是坚决的,不管涉及到谁,只要违法乱纪,都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关于加大查办案件力度,我想强调两个方面问题:一个是办案重点。要严肃查处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案件,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财经纪律的案件,以及基建、后勤和科研等重点领域的案件,诊治慵懒散贪,净化教育发展环境;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解民忧化民怨,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赢得更广泛的理解与支持。另一个是办案理念。有案不查,执纪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是失职;就办案而办案,不剖析发案原因,不提出治本措施,工作只算完成一半,是不尽职。评价办案成果,既要看查案的质量、数量,又要看治本成效。查清问题,惩治腐败是成绩;查清问题,为干部澄清是非、消除影响也是成绩;查清问题,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达到治本的功效,是更大的成绩。

(四)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总体看,全省教师队伍主流是好的,绝大多数教师辛勤耕耘,勤勉奉献,涌现出以张丽莉为代表的龙江教师典型群体。但个别教师刁难、体罚学生;勒卡或变相勒卡学生、学生家长;违规组织有偿补课,课上内容课下讲,等等。甚至有个别教师因有了些所谓的“名气”,便自以为是,犯了错惹了祸也说不得动不得,动辄还以跳槽、辞职相要挟,形同市侩。师德师风表现是对学生最生动、最具体、最深远的教育。因此,我们考察评价教师的标准必须坚持以德为先。今后凡令教育形象蒙垢、师道尊严蒙羞的害群之马,无论名气多大、本事多强,一律严惩不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是师德师风建设和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建立领导分工明确,部门责任明晰,任务层层落实的责任体系。校长是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师德师风建设和管理作为对校长考核的首要内容,学校发生师德师风问题,首先要追究校长责任。

四、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组织领导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再次强调了这个问题。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体现在选好用好干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工作以及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廉洁从政表率等方面,我们要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一)要勇于担责,善于抓早抓小

    当前,少数领导干部怕得罪人,不敢批评、不愿批评,奉行好人主义,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信奉多栽花、少摘刺的庸俗哲学,这就是姑息迁就,养痈遗患,迟早要出大事。担当是领导干部基本的从政品格。没有担当精神,对于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来讲,是最大的缺陷。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如果一个地方腐败问题严重,有关责任人装糊涂、当好人,那就不是党和人民需要的好人!你在消极腐败现象面前当好人,在党和人民面前就当不成好人,鱼和熊掌二者不可兼得”。做党和人民需要的好人,就要敢抓敢管,敢于纠正错误,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古人讲,行善止恶是最大的功德。发现苗头,要从早从小抓起,及时提醒。如果对干部一味地哄着捧着,该扯袖子不扯,该敲警钟不敲,就是为政失德、为政不善。我们宁愿受到干部的怨恨,也不愿看到干部事后悔恨;宁愿听到干部的骂声,也不愿听到干部高墙里的哭声。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也要深刻认识到,组织和领导的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是对事业最直接的负责,是对干部最大的爱护和最有效的保护。

(二)要以上带下,建立健全责任体系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键要“谁主管、谁负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构完善的责任体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政领导班子都有责任,每一名班子成员都有责任。就高校工委、教育厅领导班子而言,我是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同志要对分管范围工作履行“一岗双责”,我们都要知责尽责。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将进一步健全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机制,不断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坚持每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将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价的重要依据,并报备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每年1月份各高校和厅直属单位要以书面形式向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报告本单位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领导班子成员还要向所在党委(党组)报告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情况。

(三)要摆上位置,大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

    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将深入贯彻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各项部署,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意见》。按照上级要求,各高校要结合大学章程建设,明晰纪检监察机构职责任务,落实监察处长列席校长办公会议制度,强化二级单位纪检监察工作。教育系统各级党政组织、尤其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大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确保纪检监察部门攥指成拳,有效履行执纪监督职责。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选派德才兼备、公道正派、年富力强的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部门。要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对优秀纪检监察干部要高看一眼,大胆提拔使用。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协助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中精力,抓好主业,强化案件查办和执纪监督职责,确保反腐倡廉任务落到实处。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学习,严守纪律,提高履职能力,努力做党的忠诚卫士、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努力做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推动者和护航者。

    同志们,抓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任务繁重。让我们以坚定的态度、有力的工作、不懈的努力,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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